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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部分税收票证尺寸标准的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9-12 18:07:46

函[2006]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货物运输发票管理,落实货物运输业代开票纳人“先后票”的要求,总局决定对地方税务局系统和代开票中介机构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使用的控收款机开票软件进行统一,近期将对软件进行测试和推广(有关文件另发)。现将控开票软件中征收款使用的《收通用缴款书》、《收通用完证》、《收转账专用完证》和《收电子转账专用完证》等4种收票证的尺寸标准(票证边沿尺寸及内部栏次尺寸,见附件)发给你们。请各地地方税务局根据基层征收单位的用票需要,照此标准抓紧印制部分收票证,于6月20日前分送基层征收单位,现存收票证可继续用于征收其他款。现存收票证用完后,所有款的征收,均使用统一规格的票证。

  各地国家税务局应按本通知规定的尺寸标准印制上述票证,现存票证用完后,即可启用。

  票式样的电子版可以从广域网下载,下载路径:FTP:CENTRE/JITONG/总局通知/税收票证式样。

国家税务总局
200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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