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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公布基本具备税控收款机产品生产资质的企业名单
公示(012号)
根据2004年我部颁布的《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9号),经认真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我部审定以下2家企业基本具备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现予公示。
如对下列企业的生产资质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2006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向我部提出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署名)。
联系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
联系电话:综合处68208202
计算机处 68208280
传 真:68271654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邮 编:100846
电子邮箱:shuikong@mii.gov.cn
信息产业部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