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共组织税收收入23.75亿元
综述
200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23.75亿元,增长10.58%,为计划的103.54%;"两税"收入20.26亿元,增长15.21%,为计划的108%;三项所得税收入2.2亿元。税收增长比例与国内生产总值增幅基本持平,实现了税收与经济的同步增长和良性循环,为自治区财政预算平衡、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各级国税稽查部门按照统一部署,针对全区税收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开展了加油站、集贸市场和白酒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全区国税稽查部门共检查纳税人4132户,查补收入6953万元,入库6760万元在制度建设方面,国税稽查部门集中抓好"五个规范",构筑"一个工程".同时把"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作为提高干部素质的奋斗目标。
各项业务工作[稽查查补收入] 共检查纳税人4132户,立案查处税收违法案件2841件,查补税款5809万元,罚款706万元,加收滞纳金437万元,查补收入合计6953万元;查补收入占全区国税收入的2.93%,比上年增长75.4%;入库各项查补收入6760万元,入库率为97.22%,处罚率为12.2%.其中:入库税款5975万元,入库滞纳金、罚款78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