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枕务局稽查局组织税收收入116.28亿元
综述
200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116.2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3%,同蹼长7.3%,其中"两税"收入完成101.55亿元,同比增长24.3%,增收19.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5.6%.全区国税组织税收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
2002年,治理整顿税收秩序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疆国税局稽查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政府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开展针对集贸市场和加油站行业的治理整顿工作,促进税收环境进一步好转,纳税秩序逐步规范。2002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开展了企业所得税、跨地区经营的集团性企业及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啤酒类企业、白酒行业以及进出口税收等方面的专项检查。查处了新疆新神集团有限公司税务案件、乌鲁木齐群盛公司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乌鲁木齐裕鑫隆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807"遗留案件等。2002年共检查纳税户17122户,查补税款6219万元,加收滞纳金973万元,罚款1165万元。入库查补收入8500万元。
为了规范涉税案件移送工作,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国家税、地税机关办理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暂行规定》。全区国税系统102个县级国税局中有75个局撤消了稽查局,由地级国税局稽查局实施稽查。全区国税系统税务稽查机构由上年的100个调整为43个,税务稽查人员669名。2002年7月,首次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办了一期全区国税稽查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为证据学基本知识、调查取证的手段、方法、注意事项和证据的审查判断运用规则。税务稽查、征管、法制部门的700多人接受了培训。 各项业务工作[稽查查补收入] 新疆国税局共检查各类纳税户17122户,查补收入8357万元,其中查补税款6219万元,补缴滞纳金973万元,罚款1165万元,入库查补收入8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