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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加快推广税控收款机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9-12 16:21:47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副局长宋兰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纳服务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要抓紧控收款机选型招标和试点推广工作。

  据了解,目前广东、湖南、北京、上海、大连和吉林等地已完成或正在进行控收款机的选型招标工作,湖南已完成试点工作并计划今年年底以前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控收款机。从部分地区控收款机试点推广的情况看,纳人销售收入和普通发票使用数量大幅增长,收收入成倍增加,源监控能力得到了增强,推广应用效果明显,但整体工作进度不理想。

  谢旭人重申,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推广应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倍努力,锲而不舍地抓好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工作。

  宋兰强调,控收款机是源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是谢旭人所说的“三个警察”(即税务警察、电子警察和消费者警察)之一。特别是在最终消费领域和现金交易密集领域,实际负与法定负之间差异很大,务必尽快推广使用控收款机,同时配套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维护国家收利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平等竞争和社会公平正义。

  宋兰指出,各地要继续贯彻“标准化、市场化、行政监督”的工作思路,根据“统一标准、生产许可、政府推广、分步覆盖”的推广应用实施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加快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步伐。她要求各省、区、市国局和地局的一把手高度关注这项工作,征管部门要抓紧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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